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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4 09:19
黄民政函〔2024〕16号
关于在全市开展2024年度“慈善一日捐”
活动的通知
全市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院校、驻黄部队:
为大力宣传慈善文化,凝聚社会爱心,发挥慈善在巩固脱贫成果、助力共同富裕中的积极作用,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湖北省慈善条例》和我市《关于加快发展慈善事业的意见》,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于即日起在全市开展2024年度“慈善一日捐”捐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捐赠时间
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8月5日
二、捐赠对象及范围
我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院校、驻黄部队等单位及其干部职工,社会各界爱心人士。
三、捐赠形式
(一)个人捐赠:倡议个人捐赠不低于一天的收入。
(二)单位捐赠:倡议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院校、驻黄部队等单位捐赠一天的工作经费或一天的盈利利润。
四、资金募集和使用原则
捐赠活动采取自愿原则,市慈善总会负责市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院校、驻黄部队等捐赠募集工作;各城区负责区属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捐赠募集工作,具体由各城区民政局(慈善会)组织开展,捐赠资金募集后统一汇入市慈善总会账户。捐赠款统一由市慈善总会接收、管理和使用。
五、资金用途
活动所募资金将用于实施助医、助老、助困等重点慈善项目,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六、组织领导
活动由市慈善总会牵头组织,各城区民政局(慈善会)协同实施。倡议各单位、各部门、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按照自主自愿,多捐不限的原则,奉献爱心,踊跃捐款。同时,明确专人负责捐赠款的收集及上交,为“慈善一日捐”活动提供必要帮助。倡议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发挥模范表率作用,积小善而成大爱,以实际行动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
七、慈善服务
(一)市慈善总会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负责为捐款单位或个人开具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协助捐款单位或个人办理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手续;
(二)市慈善总会负责募捐信息的统计整理以及各渠道公示公开。
八、其他事项
接收捐赠单位:黄石市慈善总会
社会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号:51420200503593282J
捐 赠 地 址:黄石市民政局505室(桂林北路28号)
联 系 人:徐 旭
联 系 电 话:6365936 6353600
收款人全称:黄石市慈善总会
开户行名称: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营业部
收款人账号:18160230000000543
(请备注:捐赠方名称+慈善一日捐)
附件:
黄石市民政局 |
黄石市慈善总会 2024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