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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黄石市2024年度“全省联动”慈善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4-15 08:45

黄慈函〔20241

 

关于印发黄石市2024年度“全省联动”

慈善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慈善会

根据湖北省慈善总会《关于印发2024年度部分“全省联动”慈善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慈函〔2024〕3号文件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黄石市2024年度“全省联动”慈善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共同配合执行,进一步发挥慈善民生保障作用

 

        黄石市慈善总会

         2024年4月12日

 

 

 

 

 

 

黄石市2024年度“全省联动”慈善项目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探索建立全市慈善会体系联动协同机制,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发挥慈善第三次分配作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省会引领、市级统筹、县市推进”的工作思路,根据湖北省慈善总会总体要求,黄石市慈善总会统筹实施“幸福家园”、“医路同行”、“童享阳光”全省联动项目,建立全市慈善会体系联合筹募机制,不断提高全市慈善会系统的社会影响力、公信力,提升公益慈善活动的透明度,推动全市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支持措施

(一)配捐资金支持

湖北省慈善总会预算黄石市慈善总会(以下简称“总会”)本年度项目配捐资金245万元,其中“医路同行”慈善医疗服务项目配捐资金200万元、“幸福家园”村社互助项目配捐资金30万元(第一批配捐资金30万元、第二批配捐资金由湖北省慈善总会在2024年10月1日之后分配)、“童享阳光”困境儿童助养计划项目配捐资金15万元。结合各项目年度实施计划,总会将配捐资金按照“合理分配,共同推进”原则分配至各县(市、区)慈善会,各地须按照相应比例配套项目配捐资金。

(二)奖励经费支持

根据湖北省慈善总会文件精神,2024年度全省奖励经费规则为:以市(州)为单位,为在“全省联动”项目实施筹募数据排名前四的会员单位,以及进步特别明显或有突出贡献的5个会员单位提供相应奖励经费支持(另行制定考评方案)。奖励经费共计150万元,其中排名奖励经费100万元,依排名由高到低,排名奖励资金分为4个档次,奖励金额标准分别为4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原则上获奖地区年度筹款总额需高于2023年筹款总额;另对年度筹款总额相较于2023年有显著提升的,或对项目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5个会员单位进行单项奖励,奖励经费50万元,每个获奖地区10万元。两项奖励不重复。仙桃市、潜江市、天门市、神农架林区的年度筹募额将整体核算,即以四个地区的年度筹募总额与其他市(州)年度筹募额进行评比。

三、实施规则

     2024年度“幸福家园”、“医路同行”、“童享阳光”全省联动项目实施规则如下:

(一)“医路同行”慈善医疗服务项目

1.配捐资金分配

“医路同行”慈善医疗服务项目,黄石为保留自有品牌“慈爱方舟”项目特色,一直命名为黄石市“慈爱方舟”慈善医疗众筹项目。2024年,湖北省慈善总会对该项目配捐金额不超过200万元。总会救助的患者对象覆盖各城区,总会根据2021年以来的项目实施总体情况,向湖北省慈善总会统筹认领配捐总额24万元(即黄石港区、西塞山区、下陆区、开发区·铁山区各按6万元配捐资金认领)。总会按照1:1比例一起配套24万元,各城区慈善会根据分配的项目配捐资金,同时按照1:1比例将配套项目资金汇入总会账户。大冶市、阳新县慈善总会根据项目实际执行情况,另行认领配捐额度并按照1:1比例将配套项目资金汇入总会账户。

“医路同行”慈善医疗服务项目配捐资金分配(万元)

单位

认领配捐资金

配套资金

单位

认领配捐资金

配套资金

大冶市

待认领

待配套

西塞山区

6

6

阳新县

待认领

待配套

下陆区

6

6

黄石港区

6

6

开发区·铁山区

6

6

2.帮扶规则

总会在城区范围内实行“医中+医后”双救助模式。“医中救助”为普惠救助,通过总会微信公众号“慈善医疗众筹”端口发起个人求助并进行筹款的患者,湖北省慈善总会或黄石市慈善总会根据其个人单笔募捐额10%进行配捐救助,单笔自筹款配捐100元封顶,自筹款总额配捐5000元封顶。

医后救助为灵活救助总会项目办根据项目资金当年预算管理,在当年医中救助有结余项目资金的基础上对住院自费额度较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大病患者医后救助医后救助人数、标准根据当年预算项目资金结余情况、患者家庭经济状况(低保家庭、因病致贫家庭)及患者住院自费额度由高到低原则考虑。具体方案由总会项目办提出,经总会项目管理委员会集体研究通过后执行。

大冶市、阳新县慈善总会项目具体执行方案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3.考核要求

湖北省慈善总会项目办将从项目实施的规范性、年度配套资金、筹款金额、年度帮扶人数、后台处理数量及时长以及联合项目合作医院、药店开展主题活动等维度来进行综合考评。

(二)“幸福家园”村社互助项目

1.配捐资金分配

湖北省慈善总会第一批分配黄石市配捐资金30万元,为支持推进项目,黄石市慈善总会按照1:1比例同时注入30万元配捐资金,共计60万元配捐资金。根据“合理分配,共同推进”原则,第一批,县(市、区)慈善会各分配10万元配捐资金,并按照1:0.1比例配套项目配捐资金。第一批配捐资金60万元需在2024年8月31日前执行完毕,逾期未使用部分将由总会于2024年9月1日收回后重新分配,确保2024年9月30日前全部使用完毕。第一批配捐资金按时使用完毕的县(市、区),可申请省慈善总会第二批配捐资金

“幸福家园”村社互助项目配捐资金分配(万元)

单位

认领配捐资金

配套资金

单位

认领配捐资金

配套资金

大冶市

10

1

西塞山区

10

1

阳新县

10

1

下陆区

10

1

黄石港区

10

1

开发区·铁山区

10

1

2.帮扶规则

项目配捐资金按照不高于1:0.1的比例,对各地在“幸福家园”平台上设立的社区公益基金或者发起的慈善项目进行配捐。原则上单个村(社)、乡镇(街道)社区公益基金配捐资金或慈善项目最高不超过5万元。

3.项目主题

总会根据当前市委市政府“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重点工作持续推进要求,确定2024年“幸福家园”村社互助项目主题仍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方便老年人出行”,少数无电梯加装任务的地区可围绕民政、民生领域和共同缔造等主体业务。

4.考核要求

湖北省慈善总会项目办就各地年度自筹情况、社区公益基金运营、基金支持慈善项目的实施、“区域化配捐”工作推进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三)“童享阳光”困境儿童助养计划项目

1.配捐资金分配

2024年,湖北省慈善总会对该项目配捐金额不超过15万元,黄石市慈善总会根据辖区各县(市、区)慈善会申报的困境儿童数量、自筹资金情况,结合本地实际需求,以1:6.5的比例(即:湖北省慈善总会资助400元,各地自筹2600元)统筹申报配捐资金。

2.帮扶规则

按照3000元/人/年标准开展结对帮扶,其中儿童意外伤害保险资金50元、志愿者服务补助350元、生活补贴及节假日礼物费用2600元。

3.考核要求

湖北省慈善总会项目办将根据各地年度自筹、自主结对、志愿帮扶探访执行、开展主题活动和项目宣传情况等指标进行综合考评。

四、进度安排

1.确定工作方案。各县(市、区)慈善会在4月18日前完成认领各项目配捐资金,并将各项目配套资金汇至总会项目账户;同时,制定各县(市、区)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思路、具体措施、支持资源、时间节点等,确保项目实施和联动工作达到预定成效。

2.完成启动培训。各县(市、区)须在5月18日前完成整体项目启动和相关培训工作,使各项目参与方理解项目规则、掌握操作流程、知晓推广方法,发挥好社会动员与整合资源的作用。

3.做好监督反馈。各县(市、区)须在11月30日前完成年度项目执行工作,提高项目的社会参与度。湖北省慈善总会及黄石市慈善总会将对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验收、总结评估,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向捐赠方专项反馈,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明确目标。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坚持全市“一盘棋”思想,配合总会统筹推进“全省联动”慈善项目,明确具体工作目标,合理制定实施方案,尽快启动项目。

2.培养人才,稳步推进。各县(市、区)要培养专业人才,安排专人做好“全省联动”慈善项目具体执行、善款拨付与监督反馈,确保项目按照时间节点落实落地,稳步推进,取得实效,惠及民生。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市、区)要将“全省联动”工作作为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依托本地媒体等传播渠道进行项目宣传,链接更多慈善资源、动员多方力量参与,提高项目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进一步提升全市慈善组织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


附件:关于黄石市2024年度“全省联动”慈善项目实施方案的回执.docx


黄石市慈善总会

开户单位:黄石市慈善总会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422060819018010016975
备注:请注明捐款用途
联系电话:0714-6365936 项目部:0714-635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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